一方水土,一方文脉。地方文献是地域历史变迁、人文风物、山河沿革的珍贵载体,是留存本土记忆、赓续地域文脉的重要文化瑰宝。为丰富馆藏资源,完善地方文献体系,传承弘扬曹妃甸优秀地方文化,曹妃甸区图书馆现面向社会各界,公开征集本地地方文献资料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(一)地方史志典籍:包括区(乡、镇)志,行业志、人物志、风情志、事像志、党史、校史、厂史、村史、大事记、地方史料汇编等。
(二)地方资料:包括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等编撰的反映我区历史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地理等方面的图书、图片、图册、报纸、期刊、内部资料、音像制品等。
(三)人士著述:现籍、祖籍或在曹妃甸工作、生活过的作家、学者、科研人员等人士编著的各类著述,包括日记、信函、传记、字画、回忆录、专著、音像制品等。
(四)家谱族谱:民间流传的谱录,包括家谱、族谱、宗谱等。
(五)非图书资料:民间流传的各类民俗景观图片、历史场景图片、金石拓片、书法、绘画作品、歌册、账本、地契、反映曹妃甸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、音像资料等。
(六)其他:具有地域纪念意义、史料价值的各类非正式出版物及特色资料。
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间机构、本土文化爱好者、乡贤人士及广大市民群众。
(一)原件捐赠:主要采用无偿捐赠方式,请捐赠者送至或邮寄至唐山市曹妃甸区图书馆办公室。
(二)复制备份:珍贵文献、私人珍藏不便捐赠原件者,可协商采用扫描、翻拍、复印等方式进行复制留存。
(一)内容健康、有保存和利用价值,种数、册数不限。
(二)来源清晰、内容真实,无版权纠纷,不得提交伪造、篡改资料。
(三)提交实物资料请简要标注年代、出处、背景说明,便于归档整理。
(四)下列文献本馆不予收藏:违反出版法、著作权法、版权法等相关法律的文献,其他不符合本馆收藏标准的文献。
(一)唐山市曹妃甸区图书馆将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。
(二)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对捐赠者予以宣传。
1、通讯地址: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创业大街198号(唐山市曹妃甸区图书馆办公室)
联系人:段馨雨
联系电话:0315—8713369
2、有意向捐赠的爱心人士,扫描下方二维码,可填写本表提交信息,工作人员将及时与您联系。